同一款产品既有整机资料,也有内置电池资料。项目开始时先明确电池类别和投放欧盟的方式,再按责任主体分配资料。

一、先分电池类别和适用日期
欧盟电池法规覆盖电池的多项要求。便携式、轻型交通工具、启动照明点火、工业和电动汽车电池需要按法规定义分类。按欧盟电池法规第2023/1542号汇编核对类别、是否内置于产品、容量、用途以及预计投放时间。
| 需要确认 | 对应资料 |
|---|---|
| 电池类别 | 用途、额定参数及产品形态 |
| 责任分工 | 制造商、进口商与投放安排 |
| 适用时点 | 分项核对要求与日期 |

二、按条文选择评定方式并准备技术文件
根据欧盟电池法规第2023/1542号汇编第17条及附件VIII,结合实际要求选择适用合格评定程序。记录电池结构、材料、型号、关键部件和适用的验证结果。涉及第三方评定时,核对相应程序和机构范围。制造商依据适用要求完成欧盟符合性声明及CE标志。
三、出货前检查标识和独立义务

按欧盟电池法规第2023/1542号汇编分别检查适用标签、可追溯信息和其他义务。产品责任延伸、尽职调查或电池护照等项目应按适用类别、经济运营者及时间核对。换电芯、结构或型号时,先判断原技术证据是否覆盖。
3.1 结论与办理建议
欧盟电池合规先确定电池类别和投放安排,再逐项落实评定、技术证据与标识。
需要办理欧盟电池法规合规,可联系权检认证。 请提供电池用途、规格、容量、型号、结构和预计投放时间,我们可协助核对适用条款及材料。
本文资料核对日期:2026年11月03日。配图为AI场景示意及权检认证整理的技术图示。本文包含AI辅助创作内容。法规、标准及具体办理要求应结合实际产品与对应官方现行发布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