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须有实际安全证据
2010年电气安全法规第83条规定中风险产品的声明责任。SDoC应对应真实型号,并附相应标准符合性报告或证书,不能只有签字而没有技术依据。
NEW ZEALAND ELECTRICAL SAFETY
先区分新西兰中风险、高风险及其他电器,再确认声明或批准路径。
CERTIFICATION EXPLAINED
SDoC是供应商符合性声明,由新西兰制造商或进口商承担签署责任,不是主管机关替企业颁发的证书。法定中风险电器销售前需要有效声明及配套证据。
2010年电气安全法规第83条规定中风险产品的声明责任。SDoC应对应真实型号,并附相应标准符合性报告或证书,不能只有签字而没有技术依据。
WorkSafe对部分EESS Level 3或NSW批准产品另有新西兰适用要求。不能直接按澳大利亚风险分类代替新西兰清单,也不能省去新西兰特定差异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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