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R已经生效,产品是不是马上都要做数字产品护照?”这是项目启动时最容易问错、也最容易导致过度合规的问题。欧盟ESPR确实已经生效,但它首先是一部建立规则框架的法规:哪些产品要满足哪些耐用、可维修、再生材料、碳足迹或数字产品护照要求,要继续看对应产品的授权法案、适用日期和过渡期。只看到ESPR三个字就立刻制作DPP,可能方向不对;等到产品授权法案发布后才开始收集供应链数据,又可能来不及。
先给结论: 截至2026年9月29日,Regulation (EU) 2024/1781已经建立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数字产品护照、未售消费品披露与销毁限制等框架,但不能据此认定所有实物产品已经同时适用同一套强制指标。项目应按“产品现有法规—ESPR工作计划—产品授权法案”三层核对。对已经列入优先计划的钢铁、铝、纺织服装、家具、轮胎、床垫,以及可能受到横向可维修性、电子电气设备再生成分要求影响的产品,建议现在就整理材料、维修、寿命和环境数据,为后续法案预留设计及供应链调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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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盟ESPR法规是什么?
ESPR的全称是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中文通常译作“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欧盟委员会ESPR专题页说明,这项法规从2024年7月18日起生效,以Regulation (EU) 2024/1781的形式取代原《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并把过去主要面向能源相关产品的生态设计框架扩展到几乎所有实物商品。
对产品项目而言,ESPR包含四条需要分别判断的主线:
- 生态设计要求: 欧盟可通过产品授权法案,规定耐用性、可维修性、能源与资源效率、再生成分、碳足迹等性能或信息要求;
- 数字产品护照(DPP): 为适用产品建立机器可读、可按权限访问的产品数据载体;
- 未售消费品管理: 对丢弃数量与去向设置披露要求,并对列入清单的产品设置销毁禁令;
- 绿色公共采购: 为特定产品建立欧盟层面的强制绿色采购要求。
最关键的一句话是:ESPR已经生效,不等于每一种产品的全部技术要求已经同时适用。 2024/1781负责规定机制、权限和边界;某个产品究竟测什么、提供什么数据、何时开始执行,通常由后续授权法案具体确定。未售消费品披露和销毁禁令则有法规直接规定的独立时间表,不能与产品授权法案混为一谈。

二、哪些产品可能进入ESPR范围?
Regulation (EU) 2024/1781 Article 1的范围很宽,覆盖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使用的实物商品,也可以覆盖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常见消费电子、家电、纺织服装、家具、轮胎、床垫,以及钢铁、铝等材料,都可能由后续产品法案设置要求。
法规明确排除或限制适用的主要对象包括:
- 食品和饲料;
- 人用药品和兽药;
- 活植物、动物和微生物;
- 人体来源产品;
- 与植物和动物未来繁殖直接相关的产品;
- 已纳入欧盟车辆型式批准法规的车辆,只在车辆专项法规已经管到的产品方面排除。
这里有两个实务要点。第一,“范围很广”代表欧盟可以为这些产品制定要求,并不代表每一个产品今天已经有一份可直接测试的ESPR限值表。第二,零部件和中间产品也可能单独受到要求。例如钢材、铝材若形成产品级授权法案,整机品牌方可能需要向上游取得材料来源、再生成分或环境信息,而不只是对成品做一次实验室测试。
项目初筛建议先回答四个问题:产品是什么、以什么状态进入欧盟市场、现有专项法规有哪些、是否已出现适用的ESPR授权法案。仅凭海关编码、电商类目或客户口头名称,很难完成可靠判断。

三、怎么判断产品现在是否要执行ESPR?
权检认证建议采用“三层判断法”,避免把政策方向写成已经生效的产品义务。
| 判断层级 | 要查看什么 | 能得出什么结论 |
|---|---|---|
| 第一层:框架法规 | Regulation (EU) 2024/1781 | ESPR的范围、可设参数、DPP机制、经济运营商职责、未售产品规则等 |
| 第二层:工作计划 | COM(2025) 187:2025—2030工作计划 | 哪些产品会被优先研究及计划何时通过法案;属于监管预警,不等于适用日期 |
| 第三层:产品授权法案 | 按Article 4通过的delegated act | 具体产品范围、指标、测试方法、DPP数据、符合性评定、过渡期和正式适用日期 |
实际项目还要加一层:检查现行产品专项法规。例如冰箱、电机、外部电源等能源相关产品已经有旧生态设计框架下的实施措施,这些措施不会因为ESPR生效就自动失效。电池、包装、RoHS、REACH、CE相关指令或法规也仍需各自判断。
可以用下面的简单规则沟通:
- 只在ESPR框架范围内: 先做法规监测和数据准备,不把未来要求写入当前符合性声明;
- 进入工作计划但授权法案尚未适用: 按预计指标做差距分析、材料盘点和设计预留;
- 产品授权法案已经适用: 按法案规定完成测试、技术文件、DPP、标识和符合性程序;
- 已有旧生态设计实施法规: 继续执行现行要求,同时核对过渡安排。
这样既不会漏掉新规则,也不会向客户承诺一张法规并不存在的“ESPR通用证书”。

四、ESPR可能要求产品改善哪些方面?
ESPR Annex I列出可用于产品授权法案的生态设计参数。对客户更容易理解的归类如下:
- 用得更久: 耐用性、可靠性、抗老化、可重复使用;
- 更容易维护: 可维修、可保养、可升级、可翻新和再制造;
- 少耗能源和资源: 使用阶段能效、水效、材料效率及关键资源消耗;
- 材料更透明: 关注物质、再生成分、材料来源,以及妨碍循环利用的物质;
- 更容易回收: 可拆解、部件识别、材料回收、再制造与再循环能力;
- 环境影响可比较: 产品碳足迹、环境足迹和预期废弃物;
- 信息能被使用: 产品标签、说明书、维修与回收信息,以及适用时的DPP数据。
后续法案通常会把要求分为两类:
- 性能要求: 产品本身必须达到的最低水平或不得超过的上限,例如寿命、耐久循环、最低再生成分或能耗;
- 信息要求: 必须计算、保存或向客户、维修人员、回收机构及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
不是每个产品都会同时适用上述全部参数。产品授权法案会根据环境影响、技术可行性和已有欧盟法律选择相关项目。检测认证工作的价值,也不只是“做一份报告”,而是把设计指标、供应商证明、测试方法、量产一致性和对外声明串成同一套证据链。

五、2025—2030工作计划优先管哪些产品?
欧盟委员会COM(2025) 187给出了首个ESPR与能源标签工作计划,覆盖2025—2030年,并计划在2028年进行中期复审。其优先项目和法案预计通过年份包括:
| 类型 | 优先项目 | 预计通过年份 |
|---|---|---|
| 最终产品 | 纺织品/服装 | 2027 |
| 最终产品 | 家具 | 2028 |
| 最终产品 | 轮胎 | 2027 |
| 最终产品 | 床垫 | 2029 |
| 中间产品 | 铁和钢 | 2026 |
| 中间产品 | 铝 | 2027 |
| 横向要求 | 可维修性,包括评分 | 2027 |
| 横向要求 | 电气电子设备的再生成分和可回收性 | 2029 |
工作计划还继续安排洗衣机、洗碗机、显示器、制冷设备、电机、外部电源等能源相关产品的现有措施复审或新措施研究。
表中的年份是欧盟委员会计划通过相应措施的时间,不是所有产品在该年1月1日统一强制执行。授权法案通过后还会规定适用日期和过渡期。ESPR Article 4原则上要求授权法案不早于生效后18个月适用,存在有充分理由的例外,因此项目必须以最终法案写明的日期为准。
截至2026年9月29日,欧盟已经公开钢铁产品ESPR授权法规的准备项目,但这类准备项目不是《欧盟官方公报》中的最终授权法案,不能据此直接确定钢材产品的最终范围、指标或强制日期。项目方应持续跟踪后续正式文本。
对列入优先计划的产品,提前准备的重点不是“先做一张证书”,而是确认物料追溯能力、维修件供应、寿命与耐久试验基础、环境数据口径、供应商授权及DPP数据责任。等法案正式发布后,再把准备数据映射到具体条款。

六、数字产品护照DPP是什么?现在都要做吗?
数字产品护照不是把纸质说明书转成一个二维码,也不是企业自己制作一个网页就自动合规。按照ESPR Articles 9—15,DPP是一组与具体产品、批次或单件关联的数据,通过产品授权法案规定的数据载体以电子方式访问,并按照不同角色设置访问权限。
产品授权法案需要明确:
- 哪些信息写入DPP;
- DPP按型号、批次还是单件建立;
- 数据载体放在产品、包装还是随附文件上;
- 消费者、维修商、回收机构、市场监管和海关分别能看什么;
- 谁负责创建、更新和保存,保存多长时间;
- 远程销售时如何让购买者在成交前访问相关信息。
法规要求DPP使用持久的唯一产品标识,信息应基于开放、可互操作且机器可读的标准,不应被单一供应商锁定。处理客户个人数据时,除法律另有依据外,需要明确同意。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经济运营商,还要按适用法案提供经销商和在线市场所需的数据载体或唯一标识,并按规则安排DPP服务备份。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1778已经规定DPP注册系统的实施安排,包括身份验证、唯一标识注册、状态、日志、海关信息和数据安全。但注册系统已经建立,并不等于所有产品立即都要上传DPP。只有当适用的ESPR产品授权法案,或电池、建筑产品等其他欧盟法规,明确要求该产品具备DPP时,才按对应法律执行。
对准备中的项目,可先建立数据清单与责任矩阵:产品型号、关键材料、供应商证据、维修记录、环境数据、唯一标识和版本变更由谁提供、谁审核、谁更新。这样比先选一个DPP软件平台更重要。

七、ESPR需要测试、技术文件和CE标志吗?
需要做到什么程度,要看具体产品授权法案。ESPR允许授权法案从Module A,或Module B至H1的符合性评定模块中选择合适程序。对适用产品,制造商通常需要:
- 识别适用的生态设计性能与信息要求;
- 按指定标准或测量方法完成测试、计算和验证;
- 建立产品描述、设计图纸、关键材料、计算、报告、标签和DPP证据;
- 保证批量生产与已评定样品一致;
- 编制EU符合性声明;
- 按法规和授权法案要求加贴CE标志或其他规定标识;
- 保存技术文件,并在监管要求时及时提供。
ESPR Annex IV规定的Module A是内部生产控制的一种可能路径,并不代表所有产品都必须找公告机构,也不表示“内部控制”可以没有测试证据。授权法案可能根据风险与要求选择其他模块。
同样重要的是,ESPR不会替代产品原有CE法规。无线设备仍要判断RED,普通电气产品仍可能涉及LVD和EMC,材料还可能涉及RoHS、REACH、电池、包装等要求。最终EU符合性声明应覆盖实际适用的欧盟协调法律。实验室报告、第三方证书、符合性声明和CE标志承担的作用不同,不能互相替代。

八、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和平台各自做什么?
ESPR把责任分配到供应链不同角色。项目不能只把任务交给“工厂”或“欧洲客户”而不明确法律身份。
制造商要把生态设计要求纳入设计和生产,完成符合性评定、技术文件、EU符合性声明、标识、说明与追溯,并确保后续批次一致。以自己的名称或商标销售、或对产品作实质修改的一方,可能承担制造商责任。
进口商在产品进入欧盟前要确认制造商已经完成符合性程序,核对标识、文件、追溯信息和DPP;如有理由认为产品不符合,不应继续投放市场。
经销商在提供产品前要尽到适当注意义务,检查标识、所需文件及DPP数据载体是否随产品提供,并妥善处理发现的不符合。
履约服务商和在线市场也进入监管链。在线销售页面可能需要展示授权法案规定的信息和DPP访问方式;平台在收到主管机构命令或发现风险时,还可能承担配合、整改或下架义务。
对于委托生产、多个品牌、跨境仓和平台直发项目,建议在合同中写清:技术文件持有人、DPP建立与更新者、供应商数据使用授权、产品变更通知、召回协作及资料保存期限。没有这张责任表,即使样机通过测试,后续数据更新和市场监管响应仍可能失控。

九、未售产品披露与“禁止销毁”怎么理解?
ESPR对未售消费品设置了三层规则,范围和时间不能混淆。
第一层是一般预防义务。 Article 23要求经济运营商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产生销毁未售消费品的需要。
第二层是年度披露。 Article 24要求适用的大型企业公开未售消费品的数量和重量、丢弃原因、流向复用准备/翻新/再制造/再循环/其他回收或处置的比例,以及减少丢弃的措施。披露覆盖未售消费品,不只限于服装和鞋类。微型和小型企业免除;中型企业从2030年7月19日起适用。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2规定了披露格式和产品分类方式。
第三层是特定产品销毁禁令。 从2026年7月19日起,大型企业不得销毁ESPR Annex VII所列未售服装、服饰配件和鞋类;中型企业从2030年7月19日起适用,微型和小型企业原则上不适用。禁令目前不是“所有未售产品一律不得销毁”。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6/296进一步规定了健康安全、产品损坏、知识产权、召回及部分慈善捐赠受阻等特定例外及证据条件。
监管语境里的“销毁”比日常理解更宽,送去再循环、其他回收或处置都可能落入定义;而为重复使用做准备、翻新或再制造不属于销毁路径。大型服装和鞋类项目应尽快把库存决策、退货检验、瑕疵分级、捐赠、翻新、回收及第三方交接证据纳入体系,不能只保留财务报废单。
欧盟委员会关于未售服装和鞋类新规则的说明再次强调,披露要求和销毁禁令是两件事。判断时要分别核对企业规模、产品类别、处理方式、日期和例外条件。

十、旧ErP/生态设计要求怎样过渡?项目怎么准备?
ESPR从2024年7月18日起废止Directive 2009/125/EC,但Article 79保留了过渡安排。旧指令下已经生效的冰箱、洗衣机、电机、外部电源、显示器等实施措施不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被新措施取代、废止或认定过时前,仍继续适用。
法规还为部分产品的新旧措施衔接保留期限:对光伏板、空间和水加热、空调、通风、吸尘器、烹饪设备、水泵、工业风机、循环泵、外部电源、计算机与服务器、变压器、专业制冷、成像设备等特定产品,可按旧指令程序在2026年12月31日前继续通过实施措施;对现有措施的部分技术修订,可过渡至2030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仍需对照Article 79和对应产品法规,不应把日期理解成所有旧要求统一失效日。
权检认证建议把准备工作分为五步:
- 范围定位: 确认产品、零部件、中间材料、销售方式和供应链法律角色;
- 法规矩阵: 列出现行生态设计措施、ESPR工作计划、可能的授权法案及其他CE法规;
- 数据盘点: 统计材料、再生成分、关键物质、寿命、维修、拆解、能效、碳足迹和供应商证据;
- 差距验证: 对耐久、维修、能效、材料或信息要求制定测试与文件方案;
- 持续更新: 把法案变化、DPP版本、BOM和固件变更、供应商替换及市场监管资料纳入变更控制。
项目咨询时,建议准备产品图片和规格、BOM、关键供应商清单、预期上市时间、销售模式、现有CE/ErP报告、维修策略、材料声明与环境数据。权检认证可据此协助完成范围判断、法规跟踪、测试方案、技术文件和DPP数据清单,减少重复检测和量产后返工。

十一、结论与官方依据
ESPR不是一张可以一次办理、覆盖全部产品的“可持续认证证书”。它是一套逐步落地的欧盟产品框架:法规已经生效,工作计划给出优先方向,产品授权法案再把要求变成可执行的指标、文件、DPP和适用日期。与此同时,未售消费品披露以及服装、服饰配件和鞋类销毁禁令已有独立时间表,应立即按企业规模和处理方式核对。
对准备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最有效的做法不是等所有细则发布,也不是提前套用一套通用模板,而是先锁定产品边界和法律角色,再建立可追溯的数据基础。若产品属于钢铁、铝、纺织服装、家具、轮胎、床垫或相关电子电气设备,建议结合预计上市时间尽早进行差距评估。
本文使用的主要官方依据如下:
- Regulation (EU) 2024/1781(ESPR正式文本)
- 欧盟委员会: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专题页
- COM(2025) 187:ESPR与能源标签2025—2030工作计划
- 欧盟委员会:钢铁产品ESPR授权法规准备项目
-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1778:DPP注册系统实施安排
-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2:未售消费品披露格式
- 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6/296:未售服装和鞋类销毁禁令例外
- 欧盟委员会:未售服装和鞋类销毁规则说明
法规与授权法案会持续更新,具体结论应结合产品实际功能、投放市场时间、经营主体规模、供应链角色和当时有效文本确认。如需判断产品是否已进入ESPR授权法案范围、DPP需要准备哪些数据,或现有ErP/CE文件怎样衔接,可向权检认证技术服务团队提供产品资料进行项目评估。
本文按截至2026年9月29日可查询的欧盟官方资料整理,用于项目前期沟通。具体法规、产品范围、适用日期、测试方法及符合性评定路径,应以产品实际情况和届时有效的正式法案为准。本文由AI辅导进行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