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MD与MR,最有用的是把差异落到订单和设备:何时投放、属于哪类、需要哪条程序、现有设计和文件缺什么。法规名称改变,不意味着安全责任可以用一页新证书解决。

一、先看时间和法律形式,有什么不同
欧盟委员会机械页面将现行指令和新法规放在同一说明中,并明确2027年1月20日节点。指令通过成员国相应制度落实,法规在适用条件下直接适用,不能因此理解成各国市场监管和语言要求都完全消失。
| 比较项 | 机械指令MD | 机械法规MR |
|---|---|---|
| 编号 | 2006/42/EC | (EU)2023/1230 |
| 形式 | 指令 | 法规 |
| 主要衔接 | 节点前适用的指令要求 | 2027年1月20日起主要适用 |
| 判断对象 | 按定义范围及排除项 | 按新定义范围及排除项 |
跨节点订单不能只看国内出厂日。还应核首次投放、投入使用及过渡事实,不把签合同或付定金自动当成已经完成欧盟投放。
法规部分条款已在其他日期适用,主要节点不是所有条款唯一日期。

二、类别和合格评定程序,不能沿用旧结论
机械指令第12条及附件IV与新法规第25条及附件I的分类和程序应分别核查,不能仅按旧证书名称推定新路径。
| 需要比较 | 新规核查重点 |
|---|---|
| 类别清单 | 是否落入附件I的Part A或B |
| 技术覆盖 | 相关要求由何依据覆盖 |
| 可选程序 | 实际条件下允许采用哪条路径 |
| 评定主体 | 是否需公告机构及其范围 |
Part B的内部生产控制有相应技术覆盖条件;Part A不能直接照用这种可选结论。未列入附件I的相应产品也有自己的程序规定。
不应宣传所有MR机械都必须新买第三方证书,也不能把普通咨询或检测方当作任何类别的公告机构。

三、软件、控制和实质性修改,关注点怎样变化
新法规定义及附件III涉及安全相关数字部件、软件数据、控制和相关新技术风险,并明确通过物理或数字方式实质性修改的条件和责任。
工厂应核软件和保护版本、可改变安全行为的设置及设计变化。远程更新或控制改动是否影响风险,应按实际功能和条件判断,不能把所有软件升级都说成必须重新CE。
整线或组合机械还要看设备交互,不能只把各单机报告装订成册就认为整体风险已处理。
对应新增或更明确的要求,更新设计、风险记录和验证证据。只在报告中增加“符合网络安全”一句话,不能证明安全相关功能与数据已获得适当保护。

四、技术文件和说明书,改动不止名称
指令附件VII与新法规附件IV、V分别规定相应技术文件和声明。对照时应核内容、责任及实际配置,不只改封面引用。
| 资料方向 | 准备重点 |
|---|---|
| 风险记录 | 新旧要求与实际措施对应 |
| 设计及验证 | 结构控制软件和必要结果 |
| 声明 | 对象、责任、依据及适用格式 |
| 使用信息 | 语言、访问及必要纸质资料 |
新规允许数字说明书等相应提供方式,但有标示访问、下载保存、可取得期限及提供纸质的条件。不能理解成全部纸质安全信息都可取消。
原有合格资料可按真实对象和要求差异评估利用;需要新增的部分如实补齐,不必未经分析全部重做,也不能未经确认全部沿用。

五、旧产品、旧证书和跨节点订单怎么处理
新法规第52条规定相应过渡:符合指令并在节点前投放的产品有其继续提供条件;依指令相应程序签发的EC型式检验证书及批准决定可保持至到期。
这不意味着任何一张商业证书都受到同样安排,也不能把仓库里尚未合法投放的新产品直接视为过渡库存。具体适用要有事实和文件支持。
建立订单台账,列产品、配置、首次投放事实、采用要求、程序和证据差异。对于2027年后的计划,先确认新规工作,不等临近交货才改声明。
使用中的设备若发生相关修改,另核变化性质和责任,不能只因已有旧CE就忽略,也不能不看实际情况一律要求重新做全套。
六、权检认证如何协助MD与MR差异核查

提供设备用途、型号及组成、实际投放与交付计划、现有指令资料、图纸控制软件、评定文件及客户要求。把需要沿用、需更新和待确认事项分别列清。
权检认证可协助对照机械指令与机械法规的适用方向、风险和技术文件差异,配合明确证据、程序和实施进度。新旧衔接应由真实设备和时间事实支持,不能靠改一个编号完成,也不应在没有差异分析时承诺全部重做。
本文资料核对日期:2026年10月27日。配图为AI场景示意及权检认证整理的技术图示。本文包含AI辅助创作内容。法规、标准及具体办理要求应结合实际产品与对应官方现行发布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