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已经做过WCAG检查,产品也有CE标志,是否就能放心在欧盟销售?对EAA项目来说,答案通常还是“不一定”。欧盟无障碍法案同时管产品、软件、数字内容和服务流程:一台支付终端不仅要看网页界面,还要看触控、语音、耳机、操作时间和说明书;一个跨境网店也不只是改颜色对比度,还要检查商品信息、身份识别、支付、客服和持续更新。
先给结论: EAA通常指Directive (EU) 2019/882,已自2025年6月28日起通过各成员国转化法律适用于特定产品和服务。落入范围的产品通常需要完成无障碍评估、技术文件、EU符合性声明和CE标志;服务则要持续满足适用要求并公开说明无障碍情况。WCAG或EN 301 549可以提供重要技术依据,但不能单独替代EAA范围判断、产品硬件验证、服务流程审查和成员国法律核对。
<!-- 关键词:欧盟EAA无障碍法案、European Accessibility Act、欧盟无障碍认证、EAA合规、EN 301 549、WCAG 2.1、WCAG 2.2、无障碍测试、无障碍CE、网站无障碍 -->

一、欧盟EAA无障碍法案是什么?为什么2025年以后要单独检查?
EAA的正式名称是《产品和服务无障碍要求指令》,目的不是给所有商品增加一张“无障碍证书”,而是在欧盟内部统一一批关键产品和服务的功能性无障碍要求,减少视力、听力、肢体、语言和认知能力不同的用户在获取信息和完成操作时遇到的障碍。
这是一部指令,不是直接取代各国法律的统一法规。成员国应在2022年6月28日前完成转化,并从2025年6月28日起适用相关措施。因此,同一套产品或服务进入多个成员国时,既要以Directive (EU) 2019/882及其Annex I为共同底线,也要核对销售国的转化法律、主管机关、语言、处罚和程序要求。欧盟出版局国家转化措施页面可用于查询各国已通知的实施措施。
EAA不是只管网站,也不是只面向公共机构。它覆盖规定范围内的消费类硬件、终端、数字服务和消费者交易流程。产品已经做过EMC、RED、LVD或RoHS,不代表无障碍要求已完成;同样,网页通过自动扫描,也不代表硬件、App、电子文件、客服和支付环节已经合规。
欧盟委员会2025年官方说明列举了手机、电脑、电视相关设备、银行与支付、公共交通数字服务、电商和电子通信等典型场景。项目第一步应是确认“具体型号或具体服务是否落入范围”,而不是先购买所谓EAA证书。

二、哪些产品和服务属于EAA范围?
Directive (EU) 2019/882 Article 2列出的产品范围较集中,主要包括2025年6月28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
- 消费者使用的通用计算机硬件系统及其操作系统;
- 支付终端;
- 用于本指令所涵盖服务的自动取款机、售票机、值机设备和互动信息终端,但不包括作为车辆、飞机、船舶或铁路车辆组成部分安装的相应终端;
- 用于电子通信服务、具备互动计算能力的消费者终端设备,例如符合定义的智能手机;
- 用于访问视听媒体服务、具备互动计算能力的消费者终端设备,例如符合定义的智能电视接入设备;
- 电子阅读器。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2025年6月28日以后向消费者提供的:
- 电子通信服务,但机器对机器传输服务除外;
- 提供视听媒体服务访问的服务;
- 航空、巴士、铁路和水路客运服务中的特定网站、移动服务、电子票务、信息与互动终端环节;
- 消费者银行服务;
- 电子书及其专用软件;
- 电子商务服务;
- 对欧盟统一紧急号码112紧急通信的接听。
范围不能只靠商品名称判断。普通显示器、工业控制器、B2B后台、独立零部件或车辆内置终端,是否受管要看法规定义、最终用户、功能、销售方式以及其与受管服务的关系。例如Directive的Recital 25明确,通用计算机系统中的主板或内存芯片不会仅因可装入系统就单独落入产品范围;但一套以消费者为对象的通用计算机硬件系统可能落入范围。
电子商务服务也不等于只有大型平台。只要通过网站或移动设备、应消费者个人请求、以订立消费者合同为目的远程提供服务,就应进一步判断。产品页、购物车、登录、身份验证、电子签名、支付、订单与售后不能只挑首页做检测。

三、微型企业是不是都可以豁免?
这是EAA项目中最容易被误解的一点。指令定义的微型企业,是雇员少于10人,并且年营业额不超过200万欧元或年度资产负债表总额不超过200万欧元的企业。实际判断还应结合适用的欧盟中小企业规则、关联关系及成员国转化法律,不能只看某一个店铺或品牌的员工人数。
Directive Article 4(5)的豁免只针对提供服务的微型企业:其可以免于该条第3款的服务无障碍要求及相关合规义务。它不等于“微型企业的产品自动豁免”。微型企业如果制造、进口或经销EAA范围内的产品,仍要处理相应产品义务;指令只是对其部分文件负担设置了较轻安排,并要求成员国提供指导和工具。
实务中还要区分三个角色:
- 自己经营面向消费者的网店,可能属于服务提供者;
- 自有品牌销售智能终端,可能同时是产品制造商;
- 从境外进口受管产品,可能承担进口商核查责任。
同一个主体的服务活动可能满足微型企业豁免条件,但其产品活动并不会因此自动免除。反过来,平台、客户或采购合同也可能提出高于法定豁免的无障碍要求。立项时应先画清“产品—服务—经济运营者”关系,再判断豁免是否成立并保留规模证据。

四、EAA所说的“无障碍”具体要做到什么?
EAA采用功能性要求,不是规定所有产品必须长成同一种样子。Annex I要求在适用情况下,让信息可以通过不止一种感官渠道获取,使文字和说明可理解、可感知,并让用户界面、功能和支持服务能够被不同能力的用户使用。
对产品,常见检查方向包括:
- 产品本体信息、说明书和警告是否能以可感知、可理解的方式提供;
- 屏幕文字、对比度、字号、间距和可替代呈现是否适用且有效;
- 仅靠颜色、声音、语音、视力或精细动作完成的功能,是否提供合理替代方式;
- 按键、触控、连接口、操作反馈、音量和操作时间是否兼顾不同用户;
- 是否能与助听、读屏、键盘或其他辅助技术配合;
- 包装、安装、维护和支持信息是否保持一致的无障碍水平。
对服务,除所使用的消费端产品要满足相关要求外,还要检查服务信息、网站、App、身份识别、支付、电子票据、客服和员工培训。不同服务还有专项要求,例如电子通信中的实时文本和全对话能力,视听访问服务中的无障碍组件传递,电子书与辅助技术兼容,消费者银行信息的可理解性,以及电商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和支付流程的无障碍性。
无障碍不等于“增加一个语音按钮”。例如ATM提供语音输出,却没有耳机隐私、按键定位或足够操作时间;网页颜色对比合格,但键盘无法关闭弹窗;手机能读屏,但配对流程没有可感知反馈,仍可能形成关键障碍。测试必须围绕真实任务完成,而不是只统计若干页面分数。

五、受管产品怎样完成CE、EU符合性声明和技术文件?
EAA范围内的产品采用制造商负责的合规路径。制造商应先确认适用要求,完成设计和验证,使用Annex IV的内部生产控制程序建立技术文件,签署EU符合性声明,并按规则加贴CE标志。EAA本身没有要求所有产品都取得第三方公告机构签发的统一“EAA认证证书”。
产品项目通常应形成以下证据:
- 产品定义、预期用户、功能和型号差异;
- EAA Annex I适用性矩阵,说明每项要求如何满足或为何不适用;
- 硬件、软件、网页组件和辅助技术兼容测试;
- 风险与使用任务分析,包括视觉、听觉、肢体、语言和认知使用情形;
- 图纸、BOM、界面版本、操作系统和固件信息;
- 无障碍说明书、安装维护信息与支持服务方案;
- 采用的标准、测试方法、报告与发现问题的整改记录;
- 量产一致性、软件更新和供应商变更控制;
- EU符合性声明及CE标志方案。
技术文件和EU符合性声明通常要由制造商保存五年。产品同时受RED、EMC、RoHS、低电压或其他欧盟产品法约束时,可以整合项目和声明,但每部法律的适用范围与证据仍要分别成立。CE标志表示制造商对全部适用欧盟协调法承担责任,不是实验室替制造商出具的质量奖章。
送检前建议提供产品样机、硬件接口、完整操作路径、软件测试账号、辅助技术支持清单、说明书、包装、现有CE资料及各语言版本。只提供一个公开网址,通常不足以完成产品级EAA评估。

六、网站、App和服务怎样证明持续合规?
服务没有一次测试后永久有效的“CE证书”。服务提供者应按照Article 13和Annex V准备公开信息,说明服务如何满足适用无障碍要求,并以书面和口头方式让公众可获得;同时建立程序,确保内容、功能、外包组件和客服更新后仍保持合规。
一个完整的服务项目不应只抽查首页,而要覆盖关键用户旅程,例如:
- 注册、登录、找回密码和多因素认证;
- 搜索、筛选、比较和查看产品或服务信息;
- 选择票种、填写表单、身份验证、签名和支付;
- 下载电子票据、合同、账单或电子书;
- 修改订单、退款、投诉和联系客服;
- Cookie、隐私同意、错误提示和超时恢复;
- iOS、Android、网页及常用辅助技术组合。
自动化工具适合发现部分结构、名称、对比度和代码问题,但无法可靠判断焦点顺序是否符合业务逻辑、提示是否易懂、读屏操作是否完成支付、字幕和音频描述是否匹配,或客服是否能提供等效支持。因此应结合代码检查、人工专家评审、键盘与读屏测试以及适当的用户任务验证。
第三方支付、登录、地图、聊天或票务组件由外部供应商提供,并不自动把责任转移出去。Directive Recital 20强调,即使服务部分外包,也不应损害服务无障碍;服务提供者仍需管理供应商、版本与替代方案。

七、EN 301 549和WCAG是什么关系?通过WCAG就等于EAA合规吗?
WCAG主要给出网页内容无障碍成功准则;EN 301 549则覆盖更广的ICT产品和服务,包括网站、非网页软件、移动应用、电子文档、硬件、通信功能和支持材料。EN 301 549的网页章节大量引用WCAG,因此两者相关,但不能互相简单替代。
截至2026年9月29日,标准状态需要特别说明:
- EN 301 549 V3.2.1:2021以WCAG 2.1 AA为网页技术基线,现有欧盟官方介绍指出它是Web Accessibility Directive的协调标准;
- 2026年9月发布的EN 301 549 V4.1.1纳入WCAG 2.2并增加面向EAA的对应关系;
- 欧盟AccessibleEU对新版的说明明确指出,新版截至当时尚未被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引用,因此还不是EAA或公共部门网页指令下取得符合性推定的正式法律引用版本。
EN 301 549 V3.2.1官方介绍页也说明,该版原本支持公共部门网站和移动应用指令,并正在更新以支持EAA。欧盟委员会已通过标准化请求M/587推动EN 301 549及其他标准修订;相关请求可在欧盟委员会标准化请求数据库说明页进入查询。
因此,当前项目可以把适用的EN 301 549和WCAG作为测试基线和技术证据,但应同时做三层映射:
- EAA Annex I的法律要求;
- 销售国转化法律;
- 标准条款、测试结果和未覆盖差距。
只有标准引用已经在《欧盟官方公报》按相关法律发布,并且标准覆盖相应要求时,其覆盖部分才产生符合性推定。单纯在报告中写“WCAG AA通过”,既不能覆盖硬件和专项服务要求,也不能替代EU符合性声明或服务持续合规机制。

八、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和服务提供者分别负责什么?
产品责任不是全部压在检测机构。EAA为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经销商设置了不同义务:
制造商负责设计制造符合要求的产品、完成评定、技术文件和声明、加贴CE、提供追溯与无障碍说明,并处理不合格、投诉和召回信息。
授权代表只能承担书面授权范围内的任务,例如保存声明和技术文件、配合主管机关;产品设计和制造责任不能因授权而消失。
进口商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应核查制造商完成评定、技术文件、CE、追溯与随附信息,并标示自身名称和联系地址。发现不符合时不能继续投放,必要时采取纠正、撤回或召回措施。
经销商应尽到合理注意,核对CE、所需文件、语言与追溯信息,并确保储运条件不会破坏合规。以自己的名称或商标销售,或对产品作出可能影响合规的修改时,可能被视为制造商。
服务提供者则要确保服务设计、交付、公开说明、人员培训、支持和持续更新符合适用要求,并在不合格时采取纠正措施、通知相关成员国主管机关。
对于同时销售智能终端并运营App或订阅服务的项目,产品与服务是两条相关但不相同的证据链。权检认证建议分别建立责任矩阵,再把共用的界面、文档、辅助技术和变更流程连接起来,避免产品报告与线上版本脱节。

九、根本性改变、不成比例负担和过渡期能不能直接套用?
Directive Article 14允许经济运营者在严格条件下主张:某项无障碍要求会根本改变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性质,或造成不成比例负担。但这不是一句“成本太高”就能成立的普遍豁免。
经济运营者应按Annex VI标准评估净成本、总体投入、营业额、生产数量及对残障人士的预期利益等因素;主张的范围只能限于确实造成相应问题的要求,其他不构成负担的要求仍须完整执行。评估要文件化并通常保存五年。服务提供者依赖不成比例负担时,服务改变、主管机关要求或至少每五年都要重新评估。若获得专门用于改善无障碍的公共或私人外部资金,则不能以不成比例负担为由拒绝相应要求。
过渡安排也不能当成新项目的通用延期:
- 服务提供者可在2030年6月28日前,继续使用其在2025年6月28日前已合法用于类似服务的产品;
- 2025年6月28日前签订的服务合同可继续不变直到到期,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 成员国可以允许2025年6月28日前已合法用于服务的自助终端继续使用到经济寿命结束,但最长不超过投入使用后二十年。
是否可以适用上述安排,要看产品首次投放、终端投入使用、合同日期、服务是否变化以及成员国转化条款。2025年以前生产但在该日期以后才首次投放市场的新产品,不能仅凭生产日期当然取得过渡资格。

十、EAA项目怎样办理?送评前应准备哪些资料?
为了避免网站、App、硬件和文件各自整改,建议把EAA项目拆成可验证的六步:
- 范围与角色确认: 明确产品、服务、消费者场景、销售国和制造商/进口商/服务提供者身份;
- 需求与差距矩阵: 把Annex I、国家法和适用标准映射到具体功能及用户任务;
- 设计评审: 在界面、结构和供应商冻结前检查替代感官、输入输出、时间、反馈和辅助技术兼容;
- 组合测试: 覆盖硬件、操作系统、网页、App、电子文档和关键第三方组件,结合自动与人工测试;
- 整改复核与证据整理: 保存缺陷、修复版本、回归结果、不可适用理由和例外评估;
- 发布与持续控制: 对产品建立技术文件、EU符合性声明和CE;对服务公开无障碍信息并设置版本、投诉、培训和供应商变更机制。
客户送评时,建议一次提供:
- 产品名称、型号、照片、功能说明和目标用户;
- 销售国家、上市日期和经济运营者安排;
- 样机、操作系统/固件版本、硬件接口和辅助技术支持;
- 网站与App测试环境、完整账号、关键流程和第三方组件清单;
- 说明书、包装、电子文件、客服脚本和培训材料;
- 现有WCAG、EN 301 549、可用性或CE报告;
- 更新计划、投诉数据、已知问题及拟主张例外的证据。
权检认证技术服务团队可协助完成EAA范围判断、国家要求清单、Annex I适用性矩阵、硬件与数字界面测试、问题整改复核、产品技术文件与EU符合性声明支持,以及服务无障碍说明和持续合规流程。报价和周期取决于产品与服务数量、平台组合、关键流程、辅助技术矩阵、语言、历史问题和整改轮次,不能只按页面数量估算。

十一、结论与官方依据
欧盟EAA无障碍法案不是单纯的网站优化规则,也不是一张第三方证书。它要求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和服务从设计、信息、界面、辅助技术兼容到售后支持形成完整证据链。产品侧通常涉及内部生产控制、技术文件、EU符合性声明和CE;服务侧更强调公开说明、关键旅程验证、员工培训和持续更新。
截至2026年9月29日,EAA已经适用。项目应先判断产品与服务范围及经济运营者角色,再根据Annex I和销售国法律确定测试矩阵。微型服务企业豁免不能自动扩展到产品;WCAG合规也不能自动覆盖EN 301 549硬件条款、服务专项要求或EAA法律义务。
本文使用的主要官方依据如下:
- Directive (EU) 2019/882官方文本
- 欧盟出版局:Directive (EU) 2019/882官方摘要
- 欧盟出版局:成员国转化措施查询
- 欧盟委员会:EAA自2025年6月起适用的官方说明
- 欧盟AccessibleEU:EN 301 549 V3.2.1说明
- 欧盟AccessibleEU:EN 301 549 V4.1.1与WCAG 2.2更新状态
- 欧盟委员会:标准化请求官方说明
- Regulation (EU) 2019/1020市场监管法规
- Recommendation 2003/361/EC:中小企业定义
EAA通过各成员国法律实施,标准引用、执法口径和平台版本也会继续更新。正式投放前,应按实际产品、服务、销售国家、版本和投放日期复核。如需判断是否属于EAA、现有WCAG报告能否使用、产品怎样完成CE与技术文件,或网站和App应测试哪些流程,可向权检认证技术服务团队提交资料进行项目评估。
本文按截至2026年9月29日可查询的欧盟官方资料整理,用于项目前期沟通。具体适用范围、国家转化措施、标准版本、测试方法、例外与过渡安排,应以产品和服务实际情况以及届时有效的正式文本为准。本文由AI辅导进行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