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要电池 CE,货代要 UN 38.3。两份要求对应市场准入和运输交付。先把电池实际用途、类别和运输形态写清,再分别确认文件。

一、市场准入和运输资料分开准备
欧盟电池法规覆盖在欧盟市场投放或投入使用的电池,包括装在产品中的电池。制造商应按适用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技术文件及欧盟符合性声明,并按规定加贴 CE 标志。具体评价路线要看适用条款。 欧盟电池法规第17至20条及第38条
运输是另一项准备工作。根据电池单独发运、与设备一起包装或装在设备内等形态,核对适用运输规则、相关测试、试验概要与承运文件。 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

二、按用途和构造确定电池类别
| 产品线索 | 优先核对 |
|---|---|
| 消费电子或便携设备用电池 | 核对便携电池定义、整机配置及相关标签要求 |
| 电动自行车等轻型交通工具 | 核对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定义和相应义务 |
| 电动汽车牵引用电池 | 核对电动车电池定义与对应文件和实施节点 |
| 工业或固定储能用途 | 按实际用途、容量及构造查工业电池及相关要求 |
不同类别涉及的标识、信息或其他要求并不完全一致。进口商及其他经营者还应按实际角色与销售国核对电池生产者登记、延伸责任等适用要求。核对时保留用途、容量和投放时间。 欧盟委员会电池政策说明

三、提交资料前对齐型号与电芯配置
准备电芯及电池包型号、额定电压和容量、用途、保护方式、关键部件及说明书。电芯报告可以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仍要核对要求针对电芯、电池包还是整机。
最后按接收方建两个清单。市场准入清单写明电池类别、适用条款、声明和标识。运输清单注明实际交付形态、承运方式和相应试验资料。
四、结论与资料准备

结论是锂电池出口欧盟要分别完成适用的电池法规合规和运输资料准备。先确定类别和交付形态,再核对声明、标识及检测范围。
需要核对锂电池出口资料,可把用途、额定参数、电芯和电池包型号及已有报告发给权检认证,我们帮您区分准入与运输项目。
本文包含AI辅助创作内容。


